长江路、大石路公交车辆各行其道
重庆交通广播电台 2007年08月31日
为进一步规范长江路、大石路上公交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公交车辆各行其道,保障道路畅通,昨天上午,巴士公司运营这一线的839、819、873等共10多条公交线路的所属路队,与渝中交警支队大坪大队共同签订责任书,双方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责任书规定,巴士公司驾驶车辆必须遵守各行其道的原则,不争道抢行。在大石路上,公交车辆必须在大型车道上行驶;而长江路上,车辆则必须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据了解,运行长江路和大石路的巴士公司线路分别属于渝中、巴南、大渡口三个分公司的10多条线路,而这一线公交车争道抢行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彻底杜绝这一现象,巴士公司特别和辖区渝中交警支队大坪大队签署了交通共保责任书,规定公交车必须各行其道,以保障其它车道的车辆正常通行。
同时,巴士公司和辖区交警部门还将从即日起,对运行主干道上公交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