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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机动车尾气检测将收费 公交车出租车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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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日,四川省发改委、省环保厅联合发布《关于成都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社会化检测试点收费试行的通知》,规定成都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机动车辆,在进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时,机动车尾气技术检测机构将收取检测费。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检测费减半收取。

 

  通知表示,试点期间根据环保部的要求和成都市的实际情况,将按照《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和《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

 

  排放污染物定期环保检测不合格、经维护修理后进行复检的机动车辆,需在同一个检测机构进行复检,首次复检时不再收取检测费用;第二次及以上复检仍不合格需再次进行检测的,按规定标准的50%收费;因检测机构本身原因导致的复检,免收检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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