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运管物流局召开公交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研讨会,会议邀请中国管理科学院武汉分院专家及相关研究人员参加。
会议就公交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方法、评价主体、评价流程、考核管理的可行性展开讨论,并确定了考核评价方法:根据城市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将湖北省内的市、县分为A、B、C三类,从公共交通系统规划与管理发展水平、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水平、公共交通系统运营服务水平、公共交通系统综合效益水平四个方面,选定了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公交停靠站点覆盖率、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智能公交发展等22个指标,并根据城市类别对评价指标给予不同的权重,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平进行量化评价。
下一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相关财政部门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建立考核机制,对公共交通投入力度大、群众满意度高的城市给予奖励,优先给予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督促各地认真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各项政策。 据悉,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城市公交行业监管,省运管物流局开展了《建立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研究,并起草了《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旨在通过实施该办法将考核评价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畴,从而加大地方政府对公交事业发展的重视和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