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省大力实施转型跨越发展战略,市域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城市机动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省政府于4月19日出台《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积极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对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改善城市居民出行条件,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促进节能减排和城市可持续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指出,城市公共交通是由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及相关基础设施组成的公共客运服务系统,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取得了长足进展,城市公交网络不断拓展,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面临的土地、资金等约束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全社会机动车保有量的高速增长,城市交通拥堵和交通污染日益加重,公共交通发展不足、资源利用率不高、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日趋突出。《意见》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作为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工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扶持措施,确保城市公共交通用地优先、投资优先、政策支持优先、道路通行和信号优先,加快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变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滞后的局面,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公共交通服务。
《意见》确立了山西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提出了山西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五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智能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四是推进城乡公共客运一体化,五是推进公共交通行业改革。
《意见》明确了山西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八项政策措施:一是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政策法规,二是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三是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能建设,四是加大公共交通财政保障力度,五是建立规范的公共交通补贴补偿制度,六是制定科学的城市公共交通票制和票价,七是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队伍建设,八是加强组织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