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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共交通安装“城市通” 拒绝刷卡罚500元
作者:王瑞 来源: 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东北网89 为加强哈尔滨市城市通智能卡应用服务管理,哈尔滨市政府拟定了《哈尔滨市城市通智能卡应用服务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哈尔滨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船、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客运等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应当统一应用城市通智能卡作为电子付费储值载体。

  城市通智能卡分普通卡、学生卡、老年卡和优待卡4类。管理服务机构可根据需要,独立发行具有相同使用功能的纪念卡、生肖卡、特色卡和定制卡。普通卡可以到城市通智能卡发行服务网点申请办理。市区在读的高中生、初中生、小学生和身高1.2以上学龄前儿童,可以到管理服务机构指定网点申请办理学生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办理老年卡。离休干部、退役残疾军人、现役残疾军人、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因公伤残警察可办理优待卡。串用、冒用学生卡、老年卡、优待卡乘坐优惠范围内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应用单位从业人员有权拒绝其使用,并要求重新交纳费用。城市通智能卡在市区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刷卡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由哈尔滨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价格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城市通智能卡在县()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刷卡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在持卡人权利方面,应用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卡人可以向哈尔滨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擅自提高票价;拒绝持卡人使用城市通智能卡;城市通智能卡读写设备发生故障不能使用。使用城市通智能卡应用系统的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企业出现上述情形的,持卡人可以拒付费用。此外,应用单位从业人员擅自改装、拆卸、改变城市通智能卡应用系统设施设备使用性能的;拒绝持卡人使用城市通智能卡的,由哈尔滨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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