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党委召开市建设交通系统干部大会,宣布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建设交通机构职能调整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有关事项。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组建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为上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将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职责,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交通发展规划、道路公路管理、交通综合协调、国防交通战备等职责,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组织编制轨道交通网络系统规划、选线专项规划等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更名为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为上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承担本市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战略规划、建筑建材行业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重大工程建设推进及城市网格化管理等职责。
同时,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与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负责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党的工作,联系指导有关中央在沪城乡建设和交通单位党的工作。
市建设交通党委表示,这两个机构职能调整将有力推进本市城市建设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上海特大型城市特点和发展需要的城市管理体制,促进综合管理水平的提升。副市长蒋卓庆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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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孙建平为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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