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版的《辽宁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标准》重点围绕《实施意见》中15个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本着“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原则,从优先发展环境、资金投入优先、用地保障优先、路权保障优先和服务能力五个方面提出了17项23条考核评价指标,比如:规划编制、政府资金投入、公交综合用地达标率、公交车进场率、公交车万人拥有率、公交专用道设置水平等都纳入了考核指标。
辽宁省将通过坚持开展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推动各市政府将公共交通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加快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公交投入,尽快建成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干支协调、结构优化、运行高效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为改善民生、建设绿色出行系统、缓解交通拥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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