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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征求《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作者: 来源: 交通运输部

交安委办函〔2014〕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部属有关单位,部内有关司局:

    根据部领导指示要求,我办起草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你单位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4年12月18日前反馈我办。

    发文日期:2014年12月15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

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实现“平安交通”总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对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仍处于事故多发高发期,重特大事故频发易发的势头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安全发展能力和水平还存在诸多深层次问题、不适应新形势新常态的需要。交通运输系统必须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大力构筑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强化红线意识、守住底线,以建设“平安交通”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高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真正把安全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预控、有效防范,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

    坚持改革创新、依法行政。遵从问题和需求导向,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明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定位,完善法规制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社会监督等手段,重点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强化基层、夯实基础,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坚持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加强形势研判,探索安全生产规律,科学谋划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全局,统筹兼顾、相互协调,有重点、分步骤推进安全体系建设。

(三)建设目标。

    到2017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基本健全,责任更加明晰落实,监督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人员综合素质整体提高,保障水平显著增强。初步建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安全责任、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支撑保障”五个体系,基本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交通”建设的需要。

    到2020年,建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全面适应我国小康社会和现代交通运输事业发展需要。

三、重点工作

   (一)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1.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按照依法治理的总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法,结合行业和各地需求,对现行交通运输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2017年底前,重点完成新安全生产法和政府职能转变涉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方面需要配套建立完善的法规。

    2.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突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工作。2017年底前,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约谈、挂牌督办、“黑名单”、责任追究、隐患排查治理、奖惩激励、诚信管理、巡视、“一岗双责”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制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围绕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养护(运营维护)、运输工具和装备设施安全技术性能、交通运输生产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制定完善相应的标准规范。2017年底前,重点推进城市公交、轨道交通运营、港口危化品罐区作业等领域标准规范的制定。

    4.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十三五”发展规划。全面评估现有预案,结合实际加快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构建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深入分析“十三五”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和“平安交通”建设需求,做好与其他相关规划衔接,编制“十三五”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二)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5.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运输企业应严格依法依规从事安全生产活动,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岗位人员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2017年底前,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全面构建,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6.明晰安全管理层级责任。按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法定权力、义务和政府部门赋予的职责,科学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部门之间职责分工,明晰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2017年底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层级责任得到落实。

    7.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应明确“一岗双责”的内容和要求,规范履职行为,并研究建立考核评价、尽职免责和问责机制。2017年底前,建立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机制,并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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