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鞍山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方案》出台。
公交出行比例达50%以上 更新公交车全使用天然气
根据《方案》,今年年底前,该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将达到80%,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50%以上,公交车万人拥有率达12标台,新增、更新公交车辆全部使用天然气及低碳环保车辆。
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交基础设施的城建项目,不予规划审批
将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作为建设新城区、客运站、居民小区、商务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的配套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费用纳入主体工程投资。未按规定或标准进行规划、配套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城建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予规划审批。
加快建设城市公交专用道
城市建成区单向三车道(含)以上道路、单向二车道(含)以上主干道及对大型公交换乘枢纽直接影响较大的路段将考虑设置全天或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增设公交优先信号,逐步形成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每百标台公交车拥有专用道不应少于3公里。
允许机场巴士、校车、应急车辆使用公交专用车道;取消拥堵区域和路段占道停车,加大对侵占公交专用道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在城市主干道和重要交叉口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提高公交车辆运行速度,增强公共交通出行吸引力。
推进信息技术在城市交通领域应用
重点建设公交车辆、出租车辆、长途客运车辆、等运营智能调度管理系统、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公交服务与安全监管系统、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等。
鼓励城市公交IC卡在城市不同交通方式和跨城市公共交通的互联互通。
大力发展定制公交
大力发展定制公交、中小学校车服务系统,避开出行高峰错时交接班,提高车辆和道路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交通拥堵。
规范城市公共交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规范城市公共交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现决策民主、公开、透明,建立公众意见征集和反馈机制,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推行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线网优化方案、线路调整公示制度,实行运营价格听证制度。每年应公布上一年度当地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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