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交通委等六部门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环保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23号)要求,经上海市政府同意,该市决定对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和国I标准汽油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
一、自2015年4月1日起,全天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辆在G1501上海绕城高速范围以内的道路上行驶。
二、自2015年4月1日起,全天禁止国I标准汽油车在S20外环高速以内的道路上行驶。